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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F新乌三运罚【2021】001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第628号、第666号修改)30条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06月03日11时35分,当事人乌鲁木齐鑫大天源矿业有限公司之车辆新AC6669(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因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被我运政执法人员查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3
    决定机关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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