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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江(消)行罚决字〔2019〕140004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四季常青服装批发市场有限公司(采荷)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案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杭州四季常青服装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使用性质:市场)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该场所建筑面积约为13250平方米,属于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范围的市场,符合《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七十五条第六阶次之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给予杭州四季常青服装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罚款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杭州市内的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账号为:0010504006。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江干区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11月22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2
    决定机关 江干区区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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