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60068****194D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6民终12732号 |
案号 | (2019)粤0604执195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9-02-22 |
发布日期 | 2019-10-23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万政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570310.47元及利息(以2570310.47元为本金,自2013年10月2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万政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质保金210641.38元及利息(以210641.38元为本金,自2015年11月1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广东万政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受理费17530元,由原告负担3000元,由被告负担145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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