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F[2019]1081110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1日内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28
    决定机关 扬州市仪征市交通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