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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北城管监罚〔2020〕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经查明,你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北流市六地坡附近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你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拟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并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9
    决定机关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