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克国土资执罚【2017】01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土地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30日内将2119.78平方米的土地退还至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2.处于罚款每平方米5元,计10598.9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4-25 |
决定机关 | 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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