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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创朝丰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程林耀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59****056U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粤0306民初26064号
    案号 (2018)粤0306执728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5-03
    发布日期 2018-06-05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深圳市创朝丰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信丰昌丰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302268元; 二、被告深圳市创朝丰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信丰昌丰电子有限公司支付利息(以人民币302269元为计算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上浮50%的标准,自2017年10月12日起计至本判决指定的支付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信丰昌丰电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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