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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连银罚字〔2019〕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对单位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3.6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24
    决定机关 连云港市人民银行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