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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广东泰恒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6157756-8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惠博法民一初字第742号
    案号 (2019)粤1322执恢37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博罗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9-03
    发布日期 2019-12-16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一广东泰恒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刘正借款本金600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4年8月27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以本金600万元按每月2%计付)。二、被告二杨日钦对上述第一判项欠款负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664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广东泰恒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杨日钦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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