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惠市监罚(202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涉嫌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一案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9.350241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02
    决定机关 辋川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施群雄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