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北)应急罚〔2020〕04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宁波科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在宁波科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1.10”一般机械伤害事故中的责任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0年1月10日宁波科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宁波科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对该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我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本机关执法人员于2020年05月22日对该公司予以立案调查。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亡1人,根据集体讨论结果,本机关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决定: 1、罚款人民币贰拾柒万伍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6-19 |
决定机关 | 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