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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临土资罚〔2017〕8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龙威灯饰有限公司非法占地用于厂房建设案
    行政处罚内容 浙江龙威灯饰有限公司于2001年1月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临海市东塍镇屈家村集体土地面积1724.13平方米用于厂房建设,现已建成简易及砖混结构房屋多座,建筑占地面积891.19平方米,建筑面积968.15平方米。经实地踏勘,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属建设用地,经对照临海市东塍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允许建设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未批先建、非法占地事实。以上事实有案件现场照片、当事人调查笔录、现场勘测笔录、用地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确认证明等证据证实。临海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04
    决定机关 市国土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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