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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宝环罚字[2018]2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木材冷压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2万元, 没收金额: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03
    决定机关 天津市宝坻区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