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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监管奉处字(2019)第26201900575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3500万元,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28
    决定机关 奉贤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滕建忠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