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激酶抑制剂的取代的吡唑并嘧啶类化合物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1480029171.5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08334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10 |
申请公布号 | CN105408334B | 申请公布日 | 2017-10-10 |
分类号 | C07D487/04(2006.01)I;C07D471/04(2006.01)I;A61K31/519(2006.01)I;A61K31/437(2006.01)I;A61P37/02(2006.01)I | 分类 | 有机化学〔2〕; |
发明人 | 张大为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迈度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南京苏高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黄天天 |
地址 | 225300 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药城大道一号国家新药创制基地双子楼1610室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新颖的吡唑并嘧啶类化合物及其衍生物、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溶剂化物和水合物。本发明的化合物和组合物具有针对BTK和/或EGFR T790M蛋白激酶抑制活性并将有益于蛋白激酶介导的疾病或病症的治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