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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桐乡世贸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MA29HEEK-2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浙0483民初3827号
    案号 (2020)浙0483执10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嘉兴桐乡法院
    执行法院 桐乡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1-03
    发布日期 2020-04-30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桐乡市世贸中心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刘志雄、王春晓2015年10月29日至2016年4月28日商铺收益33218.42元; 二、被申请人桐乡世贸中心有限公司对被告桐乡市世贸中心置业有限公司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受理费333元由二被申请人承担; 四、本案执行费由二被申请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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