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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盐公(武)行罚决字[2020]0068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海盐杭州湾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05月21日晚上8时许,海盐杭州湾国际酒店有限公司对进出大厅的人员疏于管理、巡逻人员不足、客用电梯随意进出,导致未能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陈某某的身份信息,让该旅客在其朋友陆陆某某登记的6008房间入住,于2020年05月22日被公安机关查获。海盐杭州湾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09
    决定机关 浙江省海盐县公安局武原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