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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永)文广罚字〔2020〕第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疫情期间未依法履行报备手续,擅自复工复产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24
    决定机关 永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