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京银保监罚决字〔2020〕3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按规定托管注册资本、未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北京安康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改正,并给予警告、1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吴金玲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1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20 |
决定机关 | 北京银保监局 |
法定代表人 | 吴金玲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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