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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银保监罚决字〔2020〕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托管注册资本、未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北京安康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改正,并给予警告、1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吴金玲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0
    决定机关 北京银保监局
    法定代表人 吴金玲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