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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13101152017000026707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未按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03
    决定机关 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第十税务所
    法定代表人 雷升逵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