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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银监罚决字〔2018〕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资金池信托业务新增非标资产入池、未如实披露信用风险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5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19
    决定机关 天津银监局
    法定代表人 赵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