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温市监处字〔2019〕3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药品监管案件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行为并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9383.93元;2、没收不合格的五加皮(共74.982kg);3、罚款人民币4800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67383.93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2-26 |
决定机关 |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吴在贵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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