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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昭银保监罚决字〔202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贷款申请、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作他用;信贷资产分类不准确。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9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5
    决定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昭通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周清松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