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唐环罚字﹝2021﹞01-1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大气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3月16日炼铁南料场封闭料棚内物料装卸倒运作业过程中未采取雾炮、喷淋、洒水等抑尘措施,减少粉尘排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02
    决定机关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