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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渝九龙坡市监处字(2020)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30
    决定机关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刘耀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