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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市场监管青稽罚〔2018〕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2.8665万元, 没收金额:2.20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08
    决定机关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