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津市场监管青稽罚〔2018〕1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2.8665万元, 没收金额:2.205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6-08 |
决定机关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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