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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余公(临)行罚决字[2017]10477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7年1月18日杭州余杭区临平街道齐鑫浴室放任卖淫、嫖娼活动案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1-23
    决定机关 余杭区区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 蓝家兴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