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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澄自然资规监罚字(2019)规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依据《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内容 未经开工验线擅自开工建设处3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31
    决定机关 无锡市江阴市国土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