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浦处字(2019)第15201900310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6.500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0-18 |
决定机关 |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谈勇伟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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