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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路政罚〔2021〕05147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4月27日20时5分,嵊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问越路3k处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DE8802专项作业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载运货物有地漏现象,造成路面污染4*7共计28平方米。嵊州市永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其行为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9
    决定机关 嵊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潘心怡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