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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善)安监管罚[2017]5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嘉善县姚庄镇银河路29号未对其安全评价报告备案案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处人民币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11
    决定机关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嘉善县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