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开市监处字(2017)7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有关产品质量规定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二、罚款2076元。三、没收违法所得72元。四、没收没收不合格的洛菲尔真皮女鞋1双。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2-24 |
决定机关 | 开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潭江工商所 |
法定代表人 | 开平市捷豪贸易有限公司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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