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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海市监处字〔2020〕5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百世兴”酒鬼花生3包;二、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02
    决定机关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朱晨耀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