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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高交罚[2021]005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1月05日11时05分,我局执法人员到高州市古丁镇大堂村委会西坑坳源头单位高州市华易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于2021年01月05日为粤K29325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超标准装载混凝土,并放行出场。粤K29325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车货总重为31.54吨,3轴,超限6.54吨。高州市华易混凝土有限公司有货运源头单位为车辆(粤K29325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超标准装载事实清楚,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3
    决定机关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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