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萧城法罚字[2017]第2104075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巨匠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泥沙排入排水管(沟)内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17年9月12日10时17分,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浦中队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并经现场勘查,当事人巨匠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萧山区临浦镇临北路碧桂园越溪府项目工地南侧出入口,工作人员利用水泵将工地泥坑内的含有泥沙的积水抽取排放至工地外雨水井。该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五)项的规定,已构成将泥沙排入排水管(沟)内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及金额: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9-19 |
决定机关 | 萧山区城管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吕耀能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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