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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丰(消)行罚决字〔2020〕1002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北京北方新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4
    决定机关 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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