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信士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60066****403J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604民初6695号 |
案号 | (2019)粤0604执10816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9-07-18 |
发布日期 | 2019-12-20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执行人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起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返还510792.05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自2017年11月22日起以510792.05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申请执行人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2670元,由申请执行人负担5216元,被申请执行人负担745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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