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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洪行执直二字〔2019〕05010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建设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对照工程预算书预算造价,拟作出对南昌市西湖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建设万寿宫二期直冲巷项目的行为处建设工程造价2%的罚款,罚款金额:人民币壹万零壹佰肆拾元玖角捌分。单方造价:212.62元处罚金额:507049.19×2%=10140.98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05
    决定机关 南昌市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