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茂银保监罚决字〔2020〕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静国斌、郑斌对虚列费用负管理责任;静国斌、郭邦佼对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负管理责任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罚款80万元;对静国斌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郑斌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对郭邦佼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2-31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保监会茂名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静国斌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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