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遂)市监(企)罚决〔2017〕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撤销遂川新江嘉美中草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登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5-28 |
决定机关 | 遂川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邱汉峰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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