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青)市管(广)罚决〔2018〕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广告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发布误导性宣传广告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00元,上缴国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30 |
决定机关 | 南昌市青云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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