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佛冈仕豪国鑫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182177****395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0784民初3344号
    案号 (2019)粤0784执196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鹤山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鹤山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8-12
    发布日期 2019-09-07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韩长生、广州市国盛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周卫国付清赔偿款160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8年11月20日起至付清款日止,按实欠赔偿款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二、被告佛冈仕豪国鑫置业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被告韩长生、广州市国盛投资有限公司欠原告周卫国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驳回原告周卫国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付款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