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冀银监罚决字〔2017〕7号
    违法行为类型 租前调查不充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二十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30
    决定机关 河北银监局
    法定代表人 徐敏俊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