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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明银保监罚决字〔202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个人消费贷贷款管理不尽职、违规办理重组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不审慎、银行信贷资金违规入股市。
    行政处罚内容 对永安农商行给予合计2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蔡述耀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并处罚款5万元;对陈家嘉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并处罚款5万元;对张标刚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并处罚款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9
    决定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三明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姜能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