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延市监处字〔2019〕111900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通力电梯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涉嫌未按照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700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20 |
决定机关 | 樟湖市场监督管理所 |
法定代表人 | 郑光晖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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