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宁市监案字(2020)42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00.800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7-28 |
决定机关 | 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张谦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