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京密市监罚字〔2021〕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558.4元;2.罚款1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1
    决定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