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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路政罚〔2020〕03J65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12月22日10时05分,姚伟驾驶绍兴市上虞区章家渣土运输处置有限公司的浙DB9155重型自卸货车从南湖开往高铁南站,途径四环五星中路地段时,因装载不当(包裹不严实)导致货物污染公路沥青路面,经勘验测量污染公路面积为6平方米。因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其行为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由执法人员对其证据保存。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3
    决定机关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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