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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川市监绵游罚字〔2019〕01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侵权的5瓶”丰谷墨渊“白酒;2.处罚款3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26
    决定机关 游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