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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越市监罚字〔2018〕27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已失效)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黑加仑味果酱1罐(已开封)和分装果酱一瓶;2、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22
    决定机关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李永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